危化品安全生产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应急管理部部长王玉普主持召开部际联席(扩大)第一次全体会议,25个成员单位的成员和联络员以及其他11个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涉及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和联络员参加了会议。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危化品安全责任担负起来、落实下去,坚决打赢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攻坚战,全力抓好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持续夯实危化品安全基础,全面提升危化品应急救援能力,坚决防范遏制危化品重特大事故发生。
危化品安全准入要求不断提高
应急管理部推动出台了《危化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危化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等两项国家标准,对规范强化危化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提供了标准依据。发展改革委从严把关涉及危化品的港口、码头项目的审批(核准)及建设,认真审核机场项目供油设施的规划与设计。自然资源部对于在化工园区外新建、扩建危化品生产项目的海域使用申请,一律不予受理、审查。北京市印发了《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年版)》,要求在中心城区范围内,禁止新设立除涉及国计民生和城市运行的带有储存设施的危化品经营企业。国家能源集团公司对涉及危化品的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全部开展了HAZOP分析、安全仪表系统评估工作,并在电力企业中开展采用尿素代替液氨作为脱硝剂,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危化品企业安全风险承诺公告制度全面实施
应急管理部在部分地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实施了危化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要求危化品企业完善责任体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各车间(分厂)、各班组岗位的工作职责,建立覆盖企业全员、全过程的安全风险研判工作流程;要求企业重点对生产装置的安全运行状态、高危生产活动及作业的安全风险可控状态和危险化学品罐区、仓库等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运行状态等方面进行安全风险研判,并落实相关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要求企业按照“一级向一级负责,一级让一级放心,一级向一级报告”的原则,企业各岗位、班组、车间、部门自下而上层层研判、记录、报告、签字承诺,实现全员、全过程、全天候、全方位安全风险的研判和管控,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天签署安全承诺,在工厂主门外公告。落实情况将被纳入危化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标考量,并作为安全生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重要依据。